阮 銘
1972年6月,美國總統尼克森連選連任委員會的5名前雇員,潛入華盛頓水門公寓大樓內的民主黨總部,正在尋找什麼東西時,被大樓一位保安人員發現通知了警察,闖入者遭警察逮捕。法官西里卡(John J. Sirica)審理這些「竊賊」時,追問了闖入活動的幕後支持者。
此事引起「華盛頓郵報」兩位記者的追蹤,他們報道了這次「行竊」與尼克森總統接近的人有關,而白宮企圖「遮掩」對此事的卷入。尼克森雖然事先不知情,但事出後參與了做出「遮掩」決定的過程,包括要「行竊者」保持沉默或做偽證。
這一醜聞被揭露後,尼克森被迫任命了一位特別檢察官負責調查「水門事件」。其結局不僅是尼克森黯然辭職下台,而且導致國會通過新的法律,對聯邦調查局和中央情報局進行秘密活動的權力嚴加限制。
有趣的是當季辛吉到中國朝拜毛澤東提及「水門案」時,毛撇了撇嘴道:「這算什麼屁事?你們美國人就喜歡小題大做!」然而對於美國來說,這是維護還是踐踏自由民主核心價值的犖犖大事!
今天在台灣發生的「選舉情蒐案」,就壹週刊揭露的文件,已比「水門案」嚴重得多。馬英九若真不知情,至少也得學尼克森任命特別檢察官調查清楚,而不該命令調查局掩蓋真相!這是罪上加罪!
調查局長謊稱「選舉情蒐」是依法執行任務,一貫如此!一副有恃無恐的惡霸相,更表明確有背後支持者!
國民黨白色恐怖年代恣意踐踏自由人權,確實是以「戒嚴」法「執行任務」、「一貫如此」!但今日台灣已是自由國家,人民不容馬政府藉「百年慶」倒退回白色恐怖年代。
對於國民黨情治機關的無法無天踐踏自由人權,台灣政黨輪替後已有立法糾正。2005年1月14日,台灣立法院制定通過「國家情報法」,規定情治機構必須嚴守行政中立;情報國家化,不得干預政治治動。馬政府今日之所為,顯屬知法違法,絕非「依法執行任務」!
在選戰最後兩週爆發如此特大公案,是給台灣選民敲響警鐘!這次選舉,是對台灣自由民主人權法治的重大考驗,是台灣向鞏固自由民主公平正義的光明之路前進,還是向踐踏自由民主公平正義的黑暗之路倒退?
台灣徹底告別中國國民黨黑暗統治的時刻到了。台灣水門事件告訴我們,馬英九比尼克森還要缺乏自知之明,他不願任命特別檢察官調查真相,他不願辭職下台,就讓台灣人民用選票送他下台吧!
告別馬英九,就是告別聯共反獨,就是告別藍綠統獨惡鬥,就是共同建設自由民主公平正義的台灣!謹提醒「泛藍」選民不要受騙:2012台灣大選,不是馬蔡對決,不是棄宋保馬,應當是走出中國國民黨恐怖陰影,在關注民生幸福與台灣未來的候選人中作出選擇。
2011年12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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